搖頭丸
‧訊息來源:新生活教育中心‧資料時間:2012.03.25

搖頭丸 MDMA(中樞神經興奮劑)屬於二級毒品

服用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奮的行為特徵。

這類藥物的興奮效果能讓使用者跳很久的舞加上悶熱擁擠的喧鬧舞會會導致嚴重脫水及心臟病或腎臟衰竭

短期影響

判斷力受損、錯誤感知的親和力、困惑、沮喪、失眠、極度焦慮、妄想偏執、毒癮、肌肉緊繃、不由自主的咬緊牙齒、嘔吐、視線模糊、昏迷、發冷或出汗

長期影響

可能導致永久持續性的腦部損害,影響人的判斷及思考能力.有些年輕人只使用過一次搖頭丸就死了

相關刑責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五條)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八條)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


相關刑責由法務部網站所提供
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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