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頭丸 MDMA(中樞神經興奮劑)屬於二級毒品
服用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奮的行為特徵。
這類藥物的興奮效果能讓使用者跳很久的舞,加上悶熱擁擠的喧鬧舞會,會導致嚴重脫水及心臟病或腎臟衰竭。
短期影響
判斷力受損、錯誤感知的親和力、困惑、沮喪、失眠、極度焦慮、妄想偏執、毒癮、肌肉緊繃、不由自主的咬緊牙齒、嘔吐、視線模糊、昏迷、發冷或出汗。
長期影響
可能導致永久持續性的腦部損害,影響人的判斷及思考能力.有些年輕人只使用過一次搖頭丸就死了。
相關刑責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五條)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八條)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
相關刑責由法務部網站所提供
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1431